太守简介,太守的诗词全集-诗人

李白

太守tài shǒu

太守是秦朝至汉朝时期对郡守的尊称。汉景帝更名为太守,为一郡的最高行政长官,除治民、进贤、决讼、检奸外,还可以自行任免所属掾史。历代沿袭不变。南北朝时,新增州渐多。郡之辖境缩小,郡守权为州刺史所夺,州郡区别不大,至隋初遂存州废郡,以州刺史代郡守之任。此后太守不再是正式官名,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别称。明清则专称知府。

本    名
太守
别    称
刺史、知府
所处时代
唐代
主要作品
《讽刘炎索贿诗》

出处

参见“刺史”条。又称“郡守”,州郡最高行政长官。范晔曾任宣城太守。《史记·孝武本纪》:“其夏六月中,汾阴巫锦为民祠魏脽后土营旁,见地如钩状,掊视得鼎。鼎大异于众鼎,文缕无款识,怪之,言吏,吏告河东太守胜,胜以闻。”《桃花源记》:“及郡下,诣太守,说如此。”《孔雀东南飞》:“直说太守家,有此令郎君。”《赤壁之战》:“与苍梧太守吴巨有旧,欲往投之。明 黄道周《节寰袁公传》:“同列为缩项。公(袁可立)曰:『吾自任之!吾奈何以上台故诬贤太守』?”

职能

“太守”一职,为一郡之最高长官,除治民、进贤、决讼、检奸外,还可以自行任免所属掾史。

未到桃源时,长忆出家景。及到桃源了,还似鉴中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