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明翰xià míng hàn
夏明翰(1900—1928),字桂根,湖南省衡阳县人,出生在湖北秭归,12岁随全家回乡。1917年,出身豪绅家庭的夏明翰违背祖父心愿报考新式学校。1919年在衡阳参加学生爱国运动。1924年任中共湖南省委委员,并负责农委工作。1925年兼任湖南省委组织部长、农民部长和长沙地委书记。极力主张武装农民。1927年春,任全国农民协会秘书长兼武汉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秘书。6月,调回湖南,任中共湖南省委委员兼组织部长。中共八七会议后,在湖南积极参加组织秋收起义。10月,兼任平(江)浏(阳)特委书记。1928年初,调任中共湖北省委常委。同年2月,在汉口被敌人逮捕。1928年3月20日(农历2月29日),夏明翰在武汉汉口余记里被杀,时年28岁。
- 本 名
- 夏明翰
- 所处时代
- 近代
- 出生地
-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
- 去世时间
- 1928年3月20日
- 主要作品
- 《童谣》 《金鱼》 《就义诗》 《金鱼·鱼且能自由》 《童谣·民家黑森森》 等
- 主要成就
-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长有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之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