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简介

【全宋文】 陈祐甫,熙宁八年六月判都水监勾当公事,七月拜大理寺丞。十年五月除都水监主簿。元丰元年正月以大理寺丞权外都水监丞,出为颍州团练推官。哲宗时曾任淮南转运副使,后仍判都水监。崇宁元年以直秘阁知建康府。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六三、二六六、二八二、二八七、四八七及《宋史·河渠志》二及五,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四二之三○,《景定建康志》卷一三。

陈祐甫的古诗